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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海市举办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专题讲座
内蒙古新闻网  13-09-18 09:39 打印本页 来源: 乌海市政府信息网  
 

  9月14日,我市组织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和重点企业负责人集中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两高”司法解释),并邀请国家环境保护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别涛作专题讲座。

  “两高”司法解释于2013年6月19日正式实施,是我国惩处环境污染犯罪司法实践中的一件大事,为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提供了强大的法律武器。别涛从环保行政为什么需要司法、“两高”司法解释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案件移送程序、典型案例四个方面,详细解读了“两高”司法解释关于污染环境犯罪定罪量刑的标准和条件,还通过大量的事实、图片、调查数据,深入浅出地分析了我国的环境执法现状,重点阐述了现阶段及今后一个时期环保部门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重点,对深入理解和有效贯彻落实“两高”司法解释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通过学习,环保执法人员充分认识到打击环境犯罪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了工作责任感。下一步,市环保局将以“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为契机,建立制度和措施,坚决依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为,持续改善我市的环境质量,真正为建设“富裕、宜居、美丽、和谐、幸福”乌海创造优质环境。(刘晓龙 闫冰)

[责任编辑 范悦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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