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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企业免增值税惠及2100余户纳税人
内蒙古新闻网  13-10-17 10:32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根据8月份国务院最新出台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将暂免征收增值税,包头市国税系统迅速行动,积极落实,确保优惠政策不折不扣地落实到位。

  据统计,9月申报期,包头市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纳税人共计2100余户,惠及面达27.7%,共免征增值税税额44万元。根据9月申报期的数据统计,包头市国税局预计该优惠政策执行后,包头市2013年将免征部分小微企业增值税200万元,将为小微企业的发展壮大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记者 姬卉春 通讯员 李晓光 郝彩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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