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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发现:内蒙古两成车主曾遭遇高价拖车
内蒙古新闻网  13-10-25 09:25 打印本页 来源: 正北方网  
 

  “2013年9月1日,内蒙古日月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在卓资县环城路拖车3公里收取53000元拖车费。2013年9月20日,呼和浩特市顺邦拖车公司在京藏高速上拖货车60公里收取9000元拖车费……”最近一段时间,内蒙古各媒体连续接到车主遭遇天价拖车的投诉,并称面对动辄上万元的拖车讹诈却申告无门,那么这些情况是否属实呢?

  10月18日在联合采访中,一位车主向记者讲述遭遇高价拖车的经历。

  10月18日,由正北方网、北方新报、内蒙古电视台、内蒙古电台联合组成的媒体采访团在呼和浩特绕城高速上就“是否遇到过高价拖车?”、“拖车过程中有没有吃拿卡要现象?”、“对高价拖车收费有什么意见?”等问题进行了调查采访。采访当日记者共发放了100份问卷,在回收的60份问卷中,遭遇高价拖车讹诈的车主占到了20%。张先生的车曾在高速公路上发生车祸,没想到3公里的路程竟然被收了3万元的拖车费。“车辆发生事故和故障确实需要拖车,收取一定费用本无可厚非,但是价格高得离谱就无法接受了。”张先生说。

  记者10月22日从内蒙古高路公司了解到,目前在内蒙古高速公路上承担清障工作分别为交警所辖清障车、社会个人清障机构、内蒙古高路公司所辖清障车。国家发改委和交通运输部在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高速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拖移违章车辆属于行政执法行为,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也不得指定社会救援机构实施并收取费用。”同时,文件也规定了“在不影响高速公路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当事人也可以选择社会救援机构实施救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指定救援机构,也不得妨碍和阻止当事人委托的机构进场服务。”此外记者还了解到,从2009年年底开始,内蒙古高路公司所辖清障车一律免费清障。为此内蒙古高路公司还专门开通了“12122”服务热线,该热线24小时开通。

  关于社会个人清障机构的收费标准,早在2008年内蒙古自治区发改委、纠风办、财政厅、交通厅、公安厅就联合发文明文规定了内蒙古境内所有公路清障施救服务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小型客车(九座及九座以下),拖运一次最高收费600元;大中型客车(九座以上),拖运一次最高收费1000元。货车按被拖车辆的车货总量及行驶公里收费,每吨公里最高收费3元,拖运一次收费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拖车空驶不另收费。吊车吊运费按小时(不足一小时按一小时计)收费,每小时最高800元,往返作业地时间不另计费。(记者 于涛)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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