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2013年度全区灾情会商会上获悉,内蒙古自治区民政厅与自治区气象局共同下发了《关于建立综合防灾减灾联动工作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灾前防御、灾中救援、灾后重建等防灾减灾工作,发挥民政、气象在防灾减灾工作中的职能和作用。
今年以来,内蒙古极端天气频繁,先后发生了雪灾、沙尘暴、雪融性洪水、地震、干旱、风雹、洪涝、龙卷风等自然灾害,给受灾群众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据初步统计,全区12个盟市受灾人口达568万人,死亡74人,失踪1人,紧急转移安置9.3万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001千公顷,绝收375千公顷,倒塌房屋9547间,严重损坏房屋5万余间,一般损坏房屋10.69万间,死亡大小牲畜5.5万头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32亿元,其中农业损失84亿元。内蒙古灾情今年与去年相比偏轻,但局部洪涝损失严重。死亡人口、转移安置人口和严重倒损房屋比去年有所增加,农作物受灾面积、绝收面积和直接经济损失比去年有所减少。今冬明春,内蒙古需政府救助人数达到231万人。灾情发生后,各级政府采取多种措施抗灾救灾。
截至目前,内蒙古已下拨救灾资金近2.04亿元,其中中央下拨1.36亿元(包括春荒救灾资金5600万元、洪涝资金8000万元);自治区下拨6000万元(包括通辽市科尔沁左翼后旗地震2000万元、呼伦贝尔市牧业四旗雪融性洪水1000万元、呼伦贝尔市等地洪涝灾害3000万元);自治区福利彩票公益金750万元,目前已将洪涝应急救助资金下拨到各地。据统计,全区已救助185万人,转移安置受灾群众9.3万人,房屋恢复重建完成了45%,因多地已经上冻,剩余恢复重建工作将在明年开春后完成。基本做到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被、有干净水喝、有临时安全住所。(侯利珍 王天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