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以国家民委监督检查司司长陈乐齐为组长的国务院联合督查组对兴安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意见》情况进行了督查,并与兴安盟相关部门负责人交换了意见。
兴安盟副盟长于仁杰出席会议,兴安盟农工部、盟民族事务局、盟扶贫办、盟教育局、盟卫生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近年来,兴安盟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坚持“点”上开发、“面”上保护,持续加大生态投入和保护建设力度。不断加大退牧还草、禁牧封育、人工种草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力度。利用科技手段对草原生态实施动态监测,及时准确掌握草原植被、生态变化情况,提高了草原管护的科学性和准确性。连续三年开展草原保护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征占和乱开草原行为,查处乱开草原面积4.2万亩,被破坏草原全部得到恢复,乱开草原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在听取了兴安盟的相关汇报后,陈乐齐对我盟开展的各项工作进行了肯定,他说,督查不是目的,目的是在进一步落实《意见》的过程中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及时解决。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尽职尽责开展各项工作,把国务院文件切实落实好。(记者 阿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