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有效治理打造一个新型政府
认真学习研究《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我们可以发现其中一大亮点,就是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第一次提出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这个全新概念。党的报告中第一次使用这个概念,并纳入未来我国改革的总目标,体现了党中央的政治远见和开放胸怀,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和国家发展现代化的大势。
从管理到治理的一字之变
国家治理体系,强调国家权力的合理配置和制衡、权力运行的有序和合规、决策的民主和公众的参与。从管理一个国家到治理一个国家,一字之变,体现了管理主体的多元、共担、共治、共赢的理念,突出了权力的分享、合规、依法、有序和服务,这是一个重大的思想革命,也是一个宏大的改革命题,并为形成一个有效的政府治理铺垫出一篇大的文章。
其中,政府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重要核心内容。仔细研读整个《决定》框架,我们对深化政府改革的大思路可以用三个层面、四个关系维度加以认识:第一个层面,是最高层面或者说是方向层面。只有深化政府改革,才能在新的改革起点上,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才能解决“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这个核心问题,也才能进一步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并以经济体制改革为牵引,带动各个领域的全面深化改革,最终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第二个层面,是政府自身改革的制度层面。政府作为公权力的代表,必须具有清晰的职能定位,优化的组织结构,高效的行政管理方式和较高的科学管理水平,要通过良好的制度安排成就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而形成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第三个层面,是政府改革的配套层面。政府改革不是单个领域某一方面的“单兵作战”,需要有四个维度关系加以保障:一是党政关系维度。这次全会一大突破和一大亮点,就是中央决定成立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改革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各级党委要切实履行对改革的领导责任。二是法政关系维度。法治政府是法治中国的基础。我们的一切执政行为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要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另一方面,还要通过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协调机制。三是政事关系维度。建立一个立法完善、事权明确、税制合理、税负稳定、预算透明的现代财政制度,既可以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统一、促进社会公平、实现国家长治久安,也可以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的积极性,形成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相匹配的制度。四是政社关系维度。一个好的社会治理,能最大限度地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能降低政府社会交易成本,形成多元联动共赢共治的政府治理的社会基础。
关键是形成行政权力配置的有序化
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心,也是形成有效的政府治理的关键。纵观多年来我国政府改革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进程中出现的这样那样的问题,破解开来,其实就是三个问题:一个是行政权力边界的问题,一个是行政权力错配的问题,一个是行政权力约束的问题。寻求改的方向和给出改的答案,对政府自身改革来说,归结起来,就是要彻底解决好“放权、分权、限权、接权、管权和养权”的问题,从而在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层级之间形成一个可预期的、配置合理的、有序运行的权力关系。
新一届政府上任以来,中央政府带头垂范,通过大力“放权”,将不该管也管不好的事项下放,市场能办的,就多放给市场。社会可以做好的,就交给社会。以此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明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当然,权力下放多少、要怎么“放”、“放”多开,需要细致研究和设计。另外,“放权”也不意味着全面放松管制,“放”和“管”在制度设计中还需要两轮驱动,做到“该放的要放开放到位”、“该管的要管住管好”。放权之后还存在谁来“接权”,怎样“接权”的问题值得考量,需要把“接、放、管”的文章做好。
在中央政府转变职能的“上篇”加快书写的背景下,地方政府应尽快写好职能转变的“下篇”。中央政府明令取消的,要不折不扣地放给市场、社会,防止明放暗不放、先放后收、虚放实收等行为,还要认真研究放权后的承接主体问题、放权次序问题、放下去后怎么管的问题;地方政府也要有担当、不截留地“接”,有规矩、不藏私地“放”,把地方本级该放的权力切实放下去、放到位;有章法、不卸责地“管”,把该管的管起来、管到位,规范监管行为,克服随意性。
当然,还有一个“养权”的问题。要通过树立良好的政风,营造良好的行政文化,让广大公务员真正树立起永做人民公仆的政府精神,以良好的政风和公信力保持公心、赢得民心和公众的信任,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把群众当先生,认认真真向群众学习。
(作者系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