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实行改革开放的历史性决策以来,已经35个年头了。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改革该向何处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给出了明确的回答: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一总目标表明了改革的鲜明性质和根本任务,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为全面深化改革指明了方向。
站在新的起点上,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到2020年,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上取得决定性成果,形成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使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国家的效能,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改革开放最主要的成果是开创和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了强大动力和有力保障。35年来,党带领人民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政治勇气和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智慧,开辟出一条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道路,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成绩。但与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相比,我们还有许多不足。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只有通过全面深化改革,才能解决前进道路上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和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就是要改革不适应实践发展要求的体制机制,同时不断与时俱进构建新的内容,使各方面制度更加科学、更加完善,实现各项事务治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全面深化改革是关系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部署,不是某个领域某个方面的单项改革。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破题,抓住了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问题,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必须站在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知把握。在这一总目标指导下,尤需更加注重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加快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民主政治、先进文化、和谐社会、生态文明。惟有如此,才能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自治区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5年来,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区经济发展、社会繁荣、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项社会事业欣欣向荣。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内蒙古的生动实践。今年年初,自治区提出“8337”发展思路,描绘出内蒙古科学发展的宏伟蓝图。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就要准确把握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从各个领域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在内蒙古得到更好的体现。(本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