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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扎赉特旗工商局三项措施开展股权变更登记
内蒙古新闻网  13-12-13 15:00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兴安盟扎赉特旗工商局在实际工作中从服务发展的角度出发,对股权变更登记工作做到严格审查、细心指导、坚持原则,有效避免了股权纠纷事件的发生,切实保护了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是严格审查。增强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严格排查股权变更登记行政风险点,在登记管理工作中,通过学习各地登记机关股权变更案例和分析股权转让中的环节,找准“内部股东是否同意并表明优先权”、 “股权交割是否清晰”这两个风险点,在受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材料时,把这两点的内容作为审查的要点。

  二是细心指导。受理公司股权变更登记业务时,抓住事先提醒、重点强调关键问题,做好间接的法律顾问。指导提交的股东所作出的变更决议材料,明确股东相互知道并认可和对优先购买权的态度;按照登记提交材料规范要求,引导公司提交“股权交割证明”或示范文本格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确保协议内容全面、条款清晰,股权交割条件明确。

  三是坚持原则。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中,坚持依法行政,杜绝任何理由或借口,拒绝任何说情或关系,做到“三不核准”,即材料不全不核准,股东意思表达不清晰不核准,股权交割不明确不核准。同时,坚持清正廉洁,做到与企业无瓜葛,不牵连,只要核准的股权的变更登记,力争做到程序合法、公平公正。 (通讯员:段英 武傅玉)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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