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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警方出台“五个一律”:群众办事提出疑问要解答清楚
内蒙古新闻网  13-12-07 14:54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为了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提升内蒙古公安机关行政审批工作水平,12月4日,自治区公安厅出台了行政审批工作“五个一律”要求。

  据了解,“五个一律”的内容主要包括:行政审批的依据、程序、条件、要求等内容一律在本单位门户网站等载体和受理审批场所公布;对群众就申请办理事项提出的疑问要一律一次性解答清楚;申请材料不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律一次性告知补齐全部内容;在审批工作中一律不得附加或变相附加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要求;对申请材料齐全、规范的,一律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对违反“五个一律”的情况,一经核实,依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安机关督察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规定,给予直接当事人及其所在单位相关领导相应处分,自治区公安厅要对事发地盟市公安局进行通报。

  近期,自治区公安厅将对现有行政审批项目有关规定进行梳理、简化,就行政审批的依据、程序、条件、需求等需要公布的内容作出统一规定。(记者 陈瑛楠 通讯员 陆 晗)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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