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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雄鹰”工程编织文物保护安全网
 

  12月18日,自治区文化厅、文物局与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在呼和浩特市举行《开展警民共建边境地区文化遗产保护“草原雄鹰”工程合作协议书》签字仪式,此举标志着警民共建边境地区文化遗产保护工程在全区范围内正式启动。

  签字仪式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文化厅厅长周纯杰介绍,我区是全国重要的文物大省(区)之一,现已查明不可移动文物古迹总数达2.1万余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700余处,全区历代长城遗址的总长度为7500公里。在全区19个边境旗县区内,分布着大量的古文化遗址、古代墓葬群、历代长城和岩画遗址。由于边境地区人口稀少,基层文物保护力量薄弱,时有犯罪团伙在这一地区猖獗盗掘古代文化遗址和古墓群,加强这些地区的文物保护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李炳天说,公安机关是文物执法的重要部门之一,承担着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职责。公安边防部门作为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保护文物安全方面必须守土有责、有所作为。

  按照《协议》约定,自治区文化厅、内蒙古公安边防总队、自治区文物局要全方位合作,按照自治区文物局提供的各级重要文物点的分布情况,全区各有关边境地区的盟市、旗县文化、文物部门,每年要协同公安边防部门开展巡查工作,建立紧密的长效共建协作工作机制,建立文物信息交流平台,共同做好边境地区文物保护工作。同时,自治区文物局要组织举办“公安边防部队文物知识培训班”、“流动博物馆”等活动,提高其文物巡查能力。(记者 刘春 实习生 李楠)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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