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赵静)1月15日,在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上,自治区政府关于201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书面形式印发全体代表进行审议。
2013年,内蒙古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牢牢把握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全面落实“8337”发展思路,着力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在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的情况下努力完成2013年确定的任务和目标。2013年9月,经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批准,将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预算调整为2670亿元。根据2013年12月31日汇总的国库数据,2013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719.5亿元,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的100.3%,比上年增加166.8亿元,增长10.7%。加上上划中央税收,2013年全区地方财政总收入2658.4亿元,完成调整后年度预算的99.6%,比上年增加161.1亿元,增长6.5%。
2013年,中央财政对内蒙古各类补助收入1778.6亿元,比上年增加29.9亿元,增长1.7%。其中,返还性收入和一般性转移支付1068.6亿元,比上年增加89.2亿元;各类专项转移支付710亿元,比上年减少59.3亿元。
报告显示,2014年开始,内蒙古各级财政收入统一采用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口径。根据自治区宏观经济发展预期以及目前掌握的政策性调整因素,建议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安排1840亿元,比2013年实际完成数增加120亿元,增长7%。根据财力测算,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将达到3940亿元,比2013年实际支出增长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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