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包头市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会议。
包头市领导包钢、高志勇、孙红梅、张世明、乌云,市政府秘书长王惠明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孙红梅主持会议。
会上,包头市文明办负责人汇报了包头2013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情况。据了解,2013年8月27日至29日,中央文明办委托国家统计局城调队对包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进行了测评。12月23日,中央文明办公布了测评结果,包头市城市文明程度指数测评得分89.65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得分96.03分,两项工作在23个地级文明城市排名中均比去年前移了三位。
包头市委副书记、市长包钢指出,2005年,中央文明委命名、表彰了首批全国文明城市,包头作为唯一的西部地区城市位列其中。如今,包头已连续三届取得全国文明城市殊荣,这样的成绩来之不易,我们要倍加珍惜,更加努力,切实增强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的措施,团结一致、攻坚克难,确保创建工作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包钢强调,要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体制改革,着力解决城市管理过程中职能交叉、体制不顺等问题,合理划分市区两级财权事权,建立以属地管理为主的机制,进一步理顺优化城市管理体制。扎实推进城市数字化管理平台建设,不断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要更加重视城市环卫和保洁工作,提升机械化清扫比重,关注关心环卫工人,努力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质量。要加大对“黑车”非法营运、停车管理、乱闯红灯等管理整治力度,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包钢要求,要进一步加强对农贸市场的规范管理,对多年以来形成的马路市场,进行管理疏导、区别对待,不能一概而论轻易取缔,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妥善解决好便民利民与城市管理之间的矛盾。要加强社区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等多种方式,改善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现状。要进一步加强对户外广告的管理,合理规划户外广告位置和数量。要严格整治城市出入口、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的私搭乱建现象,切实解决环境脏乱差等突出问题。要加强对窗口单位的检查指导,优化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态度,着力提升窗口行业服务水平。各责任地区和部门要主动承担责任,认真查找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严格整改、逐项落实,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常态化管理,全面提升城市文明水平,为我市再次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奠定坚实的基础。(记者张富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