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毫不放松地抓好粮食生产,确保农作物总播面积和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分别稳定在1亿亩和8000万亩以上。加大农牧业科技推广力度,提高农牧业机械化水平,稳步提高粮食单产和抵御自然灾害能力。优化种植结构和品种结构,促进高产优质高效安全种植业发展。加快转变畜牧业发展方式,提升现代畜牧业发展水平。
积极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经营。扶持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农牧民合作社、产业化龙头企业等多种经营主体,重点围绕乳、肉、绒、粮豆、马铃薯等优势特色产业,通过联合重组加快培育一批生产加工型、流通贸易型、配套服务型龙头企业,以规模化、标准化生产推进农牧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农畜产品营销渠道建设,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牧民增收。
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集体所有,依法保护农牧民对承包土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完善集体林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地位,健全土地草牧场流转服务网络,鼓励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
全力抓好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严把生产环境安全关,推进专业化、标准化、无公害农畜产品和绿色食品生产示范基地建设,严格控制农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加强对农牧业环境、投入品等质量安全检查,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加快农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和追溯体系建设,强化生产源头治理和产销全程监管,建立严格的安全生产规范。
切实加强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促进基础设施向农村牧区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牧区辐射。用3年时间在全区实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和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十个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