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创业就业工程。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中小微企业,进一步增加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数量。积极鼓励和支持自主创业,落实相关政策措施,降低创业门槛,形成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新机制。
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完善工资支付保障、最低工资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深化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和津贴补贴制度改革,完善再分配调节机制,促进公共资源出让收益合理共享。依法保障农牧民对土地、宅基地和集体资产的权利,增加农牧民财产性收入。落实和完善各项惠农惠牧政策,增加农牧民政策性收入。
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百姓安居工程,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逐步提高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调整工作,认真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稳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和城乡医疗救助水平。
推进扶贫攻坚工程。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深入实施连片开发、整村推进、扶贫移民工程,扎实做好对口支援、定点扶贫和领导干部联系贫困旗县工作,实行精准扶贫,全面启动规划、项目、干部“三到村三到户”工作,切实解决好少数民族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问题。
加快发展社会事业。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抓好教育扶贫工作,优先重点发展民族教育,加强教师队伍和教育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加快蒙中医药事业发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教育、文化、医疗等社会事业发展,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发展老龄事业,推动妇女儿童事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