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财政大力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纪实(二)
2013年,自治区财政厅以落实“8337”战略为中心,紧紧围绕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通过重大项目推进平台、城镇化政策平台、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发展平台,切实把“8337”发展思路落到实处。
保持政府投资规模适度增长,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自治区财政厅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对接国家产业调整目录,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城镇建设、生态保护、民生和社会事业等领域积极谋划大项目好项目,积极争取新的支持政策和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专项资金,着力促进投资持续较快增长,发挥重大项目对我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2013年,自治区623个重大项目,争取中央投资171亿元,自治区本级安排投资109亿元,有力地推动了自治区重大项目建设。
着力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发挥财政资金的扶持引导作用,2013年,自治区财政设立双百亿园区基础设施以奖代补专项资金2亿元,围绕五个基地建设,重点支持双百亿园区的基础设施项目,增强双百亿园区综合配套能力,提升双百亿园区竞争力。继续安排自治区沿黄沿线经济带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支持列入《自治区沿黄沿线重点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产业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安排工业园区基础设施贷款贴息资金6000万元,对工业园区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贴息支持,促进产业向园区聚集。
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镇化进程。自治区财政厅以推进城乡建设、加快城镇化进程为目标,以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和城镇化质量为核心,转变理财观念,创新管理模式,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自治区本级安排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维护资金5.55亿元,重点用于城镇道路、环卫设施、绿化、给水和集中供热管网等重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争取中央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专项资金99529万元,集中支持重点流域县级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已建成污水管网754公里。
以落实自治区“十件实事”和“十项民生工程”为抓手,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2013年,全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总任务为新开工19.78万套,共争取中央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35.32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28.16亿元,为历年最高;共落实国有垦区棚户区改造1.6万户、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3445户、新建廉租住房1.83万套。加大投入力度,支持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2011-2013年中央和自治区累计投入资金40.41亿元,实施改造面积4015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改造任务,66万户、近200万人受益。
大力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切实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下达资金5.88亿元,加强工业污染综合整治、清洁生产工艺改造、污染防治新技术示范和推广等,促进重点领域污染治理。安排资金17993万元支持重点流域内区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安排农村环境治理专项资金5479万元,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强化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设施建设。争取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2.78亿元,积极开展自治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记者 彭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