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监督认真履职深化改革彰显作为
人大代表审议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1月17日,出席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的代表认真审议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代表们在审议中认为,常委会报告从着力加强立法工作,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制保障;不断强化监督职能,推动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着力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提高履职的整体水平4个方面,回顾总结了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一年来的工作,同时提出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及进一步改进工作的办法,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客观全面、实事求是。
代表们认为,常委会报告结合工作实际,提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的全面落实,积极推进民主政治建设和法治内蒙古建设,努力为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法制保障的新的工作任务。并从提高立法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发挥代表作用提高履职能力、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等方面,对常委会2014年的工作进行了具体细化,思路清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切实可行。
代表们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要依法全面行使人大职能,着力增强人大工作实效,全力支持“一府两院”正确行使职权,形成自治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工作合力。要高度关注增进人民福祉,推动民生持续改善,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善于运用法治化手段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要主动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开拓思路,创新举措,改进方法,积极探索依法行使职权的有效途径,在法治内蒙古建设的实践中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记者 苏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