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赵静 通讯员王瑞芳) 1月14日,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内蒙古政协向有关方面提交了700多条有价值、有分量的建议和意见,其中,政协委员、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儿科医生朱华建议加强输液器使用和静脉用药的监管。
朱华在提案中指出:输液器是一种用量很大的一次性医用器具,全国每年用量达50多亿支。我国每年因不安全注射导致死亡的人数在39万以上,保守估计,每年我国最少有10万人在输液后丧命。人体内的毛细血管直径平均只有7μm~9μm ,最小的为4μm 。如果经常输液,药液中直径超过4μm 的微粒就会蓄积在心、肝、肺、脑、肾、肌肉、皮肤等毛细血管中。此外,微粒还可直接引起发热反应,输液反应也可以由不溶性微粒引起的微粒污染反应导致。比如注射用兰索拉唑说明书中规定静滴应配有孔径为1.2μm的过滤器。
传统输液器普遍使用pvc为原料,由于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医院的降低成本核算,导致在我国各地从大型三甲医院到乡村卫生院,依然广泛应用传统PVC输液器。由于PVC输液器使用的增塑剂DEHP,在输液过程中会迁移出来,随药液进入人体。动物实验表明,DEHP具有生殖毒性和发育毒性,可导致雄性生殖系统畸形,还可直接作用于胎儿,也可通过干扰胎盘屏障影响胎儿发育。DEHP同时具有致癌性,可致肝癌和睾丸癌;PVC对醇溶性、脂溶性的药物有的吸附性,导致药量不足、疗效降低、治疗费用增加;PVC输液器过滤介质孔径一般为15μm,对直径小于15μm的微粒几乎没有截留作用,而药液中大于10μm的微粒仅占1%左右,小于10μm的微粒占98%左右,输液不良反应与输液远期不良影响在所难免。
据悉,2011年3月24日国家药监局颁布的《一次性使用输注器具产品注册技术审查指导原则》的要求,一次性使用输液器包装内的使用说明书中,明确在提到该产品含有DEHP,并注明DEHP的相关毒性和产品不宜贮存和输注脂肪乳等脂溶性液体和药物以及新生儿、青春期前的男性、怀孕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不宜使用本产品输注药物等。同样,2013年11月14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中,关于静脉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中也特别提到:“输注脂肪乳剂、化疗药物及中药制剂时宜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所以朱华建议:加强对输液器使用和静脉用药的监管;将精密过滤输液器纳入医保范畴,控制PVC输液器在高风险人群中的危害使用,保护未来人群免受到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