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包头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包头市:三点调整医疗保险政策更惠民
内蒙古新闻网  14-01-20 09:49 打印本页 来源: 包头日报  
 

  1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取消异地就医转院逐级审批手续

   3细化流程保证参保人员不间断享受医保待遇

  2014年1月1日起,包头市调整医疗保险政策,从医疗和生育保险待遇标准、异地就医审批、医疗保险转移接续三方面进行完善和调整,旨在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包头市医疗保障水平,让广大参保人员看病、住院不用愁。

  医疗、生育保险待遇标准进一步提高

  提高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年内最多能报销医疗费的总数(最高支付限额)由32.8万元和15.5万元分别提高到38.7万元和20.1万元。

  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标准。参保患者因病在VIP、特需病房等优质优价病房住院治疗的,如果出院之后的发票上面可区分VIP、特需诊疗费用的,扣除VIP、特需诊疗等费用后,按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比例报销;发票上面无法区分VIP、特需诊疗费用的,个人负担费用总额的5%,其它符合报销范围的费用按规定比例报销;将慢性病中肾功能衰竭患者的规律性血液透析、腹膜透析以及与审定病种相关的检查费用、化验费、肝素帽(限腹膜透析)费用和符合《包头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报销病种用药范围及最高支付限额》的乙类药,参照甲类标准给予报销。

  个别特殊病种降低报销起付标准。精神病、各类恶性肿瘤(放、化疗)、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一年内多次住院,报销时只扣除一次起付标准(现标准为750元);将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的医用进口材料个人负担比例由40%降低为20%。

  调整医疗、生育保险待遇等待期,报销期限延长。凡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居民、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办理完投保手续并缴纳了相应的医疗保险费后,第二个月就可以享受相关的医疗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人员办理完投保手续并缴纳了生育保险费,在不间断缴费满一年以后,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将医疗费用的报销有效时限由原来半年延长至一年。

 [1] [2] [3] 下一页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秀才艺
呼市2013年国家临...
“神马”迎春
雪地上撒把野
中国特技灌篮公开...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零下42摄氏度极寒天气
文化基层行:舞翩跹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