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一热电厂领导班子连窝被端 8人因私分国有资产获刑
内蒙古新闻网  14-01-20 17:01 打印本页 来源: 新华网  
 

  1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法院作出判决,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华能伊敏煤电公司海拉尔热电厂8名党组成员分别适用缓刑,并处5万元到3万元不等的罚金。

  2011年12月,华能伊敏煤电公司海拉尔热电厂厂长钟全组织厂领导班子成员商议,以班子成员每人发放奖金4万元的形式将海拉尔热电厂账外款私分。钟全指示时任海拉尔热电厂总会计师姜桂芳从账外资金中提取现金,交由钟全给每名班子成员发放。2012年,该厂用同样的手段给班子成员每人发放奖金4万元。案发后,姜桂芳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

  法院审理认为,8人作为海拉尔区热电厂领导班子成员,违反国有资产管理制度,集体研究决定将国有资产以发放奖金的名义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私分国有资产罪。钟全是犯罪的发起者、组织者,系主犯,其余7名被告人系从犯。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均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所有国有资产已全部上交,遂依法从轻处罚。(记者其其格 范德银 通讯员王谦)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秀才艺
呼市2013年国家临...
“神马”迎春
雪地上撒把野
中国特技灌篮公开...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零下42摄氏度极寒天气
文化基层行:舞翩跹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2013年中高考专题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