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恩华
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林业棚户区、锡林郭勒盟爱民社区、呼和浩特市儿童福利院等地困难群众和民政基础设施时,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民生工作的高度重视,对困难群众的深切关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着力”,要求我们要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这既是对我区民生工作的更高要求,也是对全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的鼓舞和鞭策,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民政厅作为我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职能部门,担负着“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的重要职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需要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手段、加大工作力度,不断提升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质量水平。
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创新发展,织牢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
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阿尔山市伊尔施镇林业棚户区时指出,党员干部都要有这样一个意识: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我们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我们就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目前,我区民政部门救助的城乡困难群众有200多万人,约占全区总人口的8.3%。经过多年努力,全区已基本形成以城乡低保制度为主,以五保供养、灾害救助、医疗救助为辅,以临时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相配套,与慈善事业相衔接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创新发展,需要坚持统筹城市和农村牧区、兼顾当前和长远、政府救助与动员社会力量救助并举,突出重点、消除“盲点”,切实使困难群众受助及时、保障到位。一是要健全完善救助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低保工作的意见》和即将出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统筹各项制度措施,加强社会救助与其它保障制度的有效衔接,制定《加强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指导意见》,降低社会救助运行成本,提高社会救助的精准度。二是要提高救助水平。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社会救助标准增长和调整机制,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众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的救助力度,努力提高其生活水平。逐步将医疗、教育、住房等专项救助政策延伸到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扩大现行社会救助的政策覆盖面,逐步消除政策空白点,实现社会救助全覆盖。三是加强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扩大外部监督,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开展绩效考评、加大责任追究、完善激励机制等手段,确保社会救助制度规范运行。
积极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发展,不断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
习近平总书记在锡林浩特市楚古兰街道爱民社区看望群众时表示,社区虽小,却连着千家万户。社区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千方百计使群众生活更方便一些,使群众表达诉求渠道更畅通一些,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千家万户。近年来,我们积极开展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试点,形成了包头市青山区、二连浩特市适合我区实际的社区管理和服务模式,10种类型、170个农牧区社区已经形成。下一步,我们要围绕增强社区自治服务,推进基层民主自治实践,切实发挥好社区各项功能作用。一是继续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积极推进二连浩特市和包头市青山区开展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试验区工作,指导其它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工作。积极探索推进“村改居”工程,力争在政策创制方面取得新突破。二是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协同做好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继续推进城中村、城郊村及其它农村牧区社区建设试点,到2014年底,使城市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同比增长10%,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80%。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合理、有序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三是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机制。依托社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推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三方互动,探索实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和义工联动机制,形成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引领义工、义工发动群众、群众参与义工、义工协助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良性循环效应。
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创新发展,不断满足社会养老服务需求
当前,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有437.3万人,占人口总数的17.6%,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3个百分点,养老服务已成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但当前我区养老人口基数和服务成本大、空巢老人日益增多、养老服务机构发展不平衡、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发育不全、专业护理人员严重缺乏等问题影响和制约着养老服务工作的深入开展。实现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升级、创新发展,一是要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网络化建设。加强以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构建盟市、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嘎查村(社区)四级养老服务机构网络。2014年,全区全面推开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建设,年底建成550所,养老床位达到10万张。到2015年,农村牧区互助幸福院要达到650所,养老床位超过13万张。全区新建20个苏木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到2020年,全区96%的老年人依托社区服务实现居家养老,4%的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养老。二是推进养老服务扶持政策配套化建设。围绕贯彻落实民政部《养老机构设立许可办法》和《养老机构管理办法》,制定出台《内蒙古自治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内蒙古自治区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全区社会办养老机构等级(星级)评定办法》等一系列含金量高、针对性强、创新点多的扶持政策,为发展养老服务业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和政策依据。三是推进养老服务模式多样化建设。大力推进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鼓励公办养老机构承包经营、委托管理、服务外包,引导企事业单位、集体组织、民间组织及个人等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实现政府、市场和社会的良性互动。积极探索医养结合模式,鼓励有条件的社会医疗单位创办医疗康复相结合的养老机构,实现养老机构和医疗资源有效结合。大力倡导多种形式的老年人互助服务,推广实施以“12349”为老服务信息平台为基本模式的养老呼叫服务网络建设,逐步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真正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依的工作目标。(作者为自治区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