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考察时对打造现代农牧业龙头企业的指示精神,成为兴安盟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主攻方向。2月20日,该盟召开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确定:设立3亿元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和1亿元产业发展扶持资金,重点用于扶优扶强扶大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各旗县市也要参照盟里的做法,“真刀真枪”地支持农牧业龙头企业发展。
去年,兴安盟出栏羊342万只,盟内屠宰加工75万只左右,加工量不足22%;全盟生产粮食110亿斤,盟内加工26亿斤,加工量不足24%,生产环节收益比较低,而加工流通环节部分高的收益没有得到。为改变这种状况,该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加大培育龙头企业,同时引导龙头企业增强带动产业发展和农牧民增收能力”重要指示精神,建立领导干部联系服务重点龙头企业制度,既要在土地、税费、信贷等方面给予足够的政策倾斜,又要在基地建设、市场营销、用工需求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特别是对成长性好、发展潜力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给予特殊关照。同时积极探索互利双赢的模式和机制,鼓励龙头企业采取委托生产、订单农业、入股分红、返还利润、吸纳农牧民到企业务工等多种方式,不断强化农户、基地和企业之间稳定合理的利益联结,加快构筑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的“龙”型产业化格局,引导支持龙头企业和战略投资者推进品牌资源整合,提高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努力实现产业发展、企业增效、农牧民增收多赢效果。到2017年,该盟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力争达到40%以上,销售收入超过200亿元,年均增长20%以上;销售收入超500万元的农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要达到125家,打造10个全国驰名商标和30个内蒙古著名商标;每个旗县市要根据产业布局至少培育1户销售收入超10亿元的农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记者 胡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