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兴安盟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兴安盟积极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内蒙古新闻网  14-03-11 15:57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3月7日,兴安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了我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盟委委员、副盟长皇甫军出席会议,副盟长于仁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盟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管控。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的管控,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治理和监管,加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加强对集中供热企业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燃煤污染管控,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提高燃煤质量,减少燃煤企业等污染源头;加强扬尘污染的管控,制定和完善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标准和惩罚措施;加强机动车监管,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的管控,尽快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监测预警体系,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皇甫军代表盟行署与各旗县市政府签订了《兴安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记者 方特)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内蒙古代表风采
园丁爱生活 温馨沁...
工作在一线的“靓...
跟台湾空姐学礼仪
中小学生走上街头...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人勤春来早 田间耙地忙
汇英才·聚青城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