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7日,兴安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召开,部署了我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盟委委员、副盟长皇甫军出席会议,副盟长于仁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盟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要重点加强五个方面的管控。加强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的管控,强化重点行业和企业的治理和监管,加快减排工程建设进度,加强对集中供热企业的监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燃煤污染管控,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提高燃煤质量,减少燃煤企业等污染源头;加强扬尘污染的管控,制定和完善防治扬尘污染管理规定,明确管理标准和惩罚措施;加强机动车监管,强化机动车尾气监测工作,开展机动车尾气路检、路查工作;加强重污染天气的管控,尽快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监测预警体系,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纳入地方政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实行政府主要领导负责制。
会议强调,各地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加快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强化组织领导,细化责任目标,建立健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一项重中之重的工作抓紧抓实,确保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会上,皇甫军代表盟行署与各旗县市政府签订了《兴安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记者 方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