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将对6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
“老赖”面临限制消费和出国
以后,如打败了官司,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6类“赖皮”,将会在其住所附近和媒体上“曝光”。3月7日,记者从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得知这一对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严惩的消息。
近日,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出台规定。对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6类被执行人按程序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上述失信被执行人将通过日常公布与集中公布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将其名单信息录入最高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其住所附近张贴公告、在媒体公布等方式,将其信息向社会进行公布。
据了解,在被执行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后,法院将视情况向政府部门发出司法建议、限制其相关活动或资质。另外,失信被执行人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将通知其所在机关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失信被执行人是国有企业的,将通知其上级单位和企业主管部门;对可能从事高消费活动和出国出境的失信被执行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公布其信息的同时,将作出限制高消费令和限制出国出境决定。
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这一措施,已于2月26日经赤峰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并通知基层人民法院执行。(记者朱旭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