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晚,兴安盟科右前旗教育局党委班子全体成员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第一次集体学习活动。群众路线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班子学习计划,确定每周一晚为教育局党委班子集体学习时间。学习会上,戴金桩局长领学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和《习总书记在内蒙古视察时讲话精神》。学习会后,戴局长再次强调,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开展既是集中性、阶段性活动,又是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在工作实践中,既要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又要在联系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上适应新时代的特点特色,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深刻领会新要求的同时,要结合自身工作,更好地推动教育工作健康快速发展。
13日晚5:30至7:30,兴安盟科右前旗教育局机关党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四次集中学习在会议室准时召开。局机关、勤工俭学办公室、成职教办公室、筹建办公室、招生考试中心、远程教育中心、园区服务中心等单位全体成员参加学习。
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十八大报告(一)。局纪检书记秦艳指出,《廉政准则》中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并结合教育系统的实际,提出要把师德建设贯穿于教干队伍、教师队伍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切实把廉洁教育和诚信教育贯穿于师德建设的各个环节。坚持以正面引导为主,通过树立先进典型,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把师德师风状况,与干部任用、提拔以及教师职称评聘等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教干队伍和教师队伍的职业品德修养和廉洁从教的自觉性,让坚守《廉政准则》成为一种习惯。(通讯员 于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