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家一天的生活用水只靠扁担挑来的两桶水,两年多来对于这样的日子,居住在原呼市塞外水泥厂职工生活区的45户居民已习以为常。
“很长时间不用了,水龙头都锈住了。”6月10日,记者来到原呼市塞外水泥厂平房生活区居民张生家中,张生费力地拧开厨房的水龙头,里面却没流出一滴水。
张生告诉记者,从2012年起他们住的这片平房区就再也没有自来水了,居民们只好四处讨水,最多的去处便是1公里外的哈拉沁村。
“各家各户都去村里找相熟的人家要水,虽然村里的水不需要花钱,但是几乎天天上门挑水,人家也很烦,我们每次都要陪笑脸。”居民闫丽敏说,挑来的两桶水全家要算计着用,女人洗完脸的水男人再洗,之后还要用这些水拖地板,至于想在家里洗个澡,那简直成了奢望。
居民们告诉记者,大约从2005年开始,呼市塞外水泥厂进入破产清算程序,这段时期,他们用水还是像以前一样由工厂供应。但到了2011年8月,清算工作接近尾声,厂方清算组与哈拉沁村一名叫张铁军的村干部达成协议,在支付给张铁军一笔扩容费后,将工厂宿舍区的供水移交给张铁军负责。
记者从居民们提供的一份《原呼和浩特塞外水泥厂厂区职工住宅生活用水有偿交接及后续供应三方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上看到,移交方为呼市塞外水泥厂破产清算组(即甲方),接收方为张铁军(即乙方),用水方是呼和浩特塞外水泥厂厂区职工(即丙方)。
《协议书》大致内容为:原呼和浩特塞外水泥厂经呼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决破产后,已进入破产终结阶段,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关停厂区内水、电等设施,并将土地移交至政府。为解决职工们吃水问题,经过厂方与张铁军协商,张铁军愿意接收职工们生活用水事宜。现经甲、乙、丙三方就呼和浩特塞外水泥厂厂区职工住宅生活用水有偿交接。
《协议书》内明确丙方职工为45户,同时第一条第三款约定,三方共同商定此次用水交接为有偿交接,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此次交接甲方按丙方实有户数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水增容费,计人民币1500元/户,合计人民币67500元,此费用在乙方具备供水条件后,乙方开始施工接水时一次性支付。
“2011年8月,张铁军起初接收供水后一切正常,但是到了冬天,我们就没水了。”张生告诉记者,他们的用水其实是从生活区北面张铁军的一个金矿选场接出来的,平日里,只有选场生产时,他们才有水。到了冬天,选场停止了生产,所以他们的水也被停了。到了2012年,供水也就持续了几个月,后来就干脆没水了。直到2013年,张铁军的一个负责管水的工作人员告诉他们,如果想恢复用水,每户居民必须每年交500元水电费。居民们提出,交了钱能否保证全年有水?对这个问题,该工作人员称保证不了,结果此事最终不了了之。
当日,记者与张铁军取得联系,他告诉记者,他当年确实与水泥厂以及职工们签订了三方协议,由他来负责职工生活区的供水事宜,但是到了冬季选场不生产,无法解决水管被冻的问题,所以只能停止供水,之后的事情他交给一名下属处理,因为居民们一直没有找过他,具体情况他也不太清楚。
张铁军最后表示,因为当初《协议书》约定为有偿供水,但是直到现在45户居民都没有交过水费,所以只要这些居民交清所欠水费,他会负责重新完善配套设施,保证居民们供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