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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查车”微信朋友圈被转发 略过,假的!
内蒙古新闻网  14-06-18 10:46 打印本页 来源: 科尔沁都市报  
 

  “明天开始上路查车:明天下午18:00—2:00,为期60天,全国交警集中查处酒驾,一经查获,一律拘役6个月,5年内不得考证。10、20、30日由厅带队检查,每月3、7、13、17、23日和每周五、六由市局组织检查,时间12:00—14:00、19:00—21:00。从今天起陆续启用高清摄像头,专拍前排驾乘人员安全带是否系扣。开车使用手机等……请相互转告亲友以免被罚,请帮开车的朋友们转一下。”连日来,不断有市民在微信朋友圈转发这条消息。对此,微友“珍惜”表示:“看着很像真事儿,但又不敢确定,询问了几个好朋友也都告诉我不清楚,所以只好求助《科尔沁都市报》了。”

  记者随后翻查2013年新《交通法》发现,这条受到转发的微信中的“一经查获,一律拘役6个月,5年内不得考证”的说法并不符合相关规定。相关法律中,酒驾全称为酒后驾驶,具体分为醉酒驾驶(简称“醉驾”)和饮酒驾驶,两者有很大区别。饮酒驾车,指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车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且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交警在日常执法时,会对酒驾与醉驾严格区分,依法进行处罚,而不像微信里说的“一律拘役6个月,5年内不得考证”。

  17日,记者从通辽市交管支队了解到,按要求,交警每天都会24小时全天候缉查酒驾,节假日期间也是如此,近期并没有收到过此类集中上路检查的特别通知。从查处酒驾的规律来看,醉酒驾驶多发于夜间,市民平时也要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不要心存侥幸。(记者 沈慧莲)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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