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晚8时20分左右,乌拉特前旗交管大队乌拉山国道巡逻中队的民警正在辖区内的110国道767km+600m处执勤,突然迎面来了一辆拉载货物的三轮摩托车,民警见驾驶人的神情很不自然,便将其截停进行检查,驾驶人白某一下车,浓浓的酒气扑面而来。对此,民警立即用酒精测试仪对其进行了酒精含量测试,发现白某已经达到了饮酒驾驶的标准,民警立即按照法定程序对其进行处理,由于白某饮酒后神志不清,民警便先将其三轮摩托车扣押,等白某酒醒后再对其进行处理。
此时已经是21点多,天色已晚,让一个喝醉酒的人独自回家,民警还有些不放心,于是,民警便想联系他的家人来接白某回家,可是白某因为饮酒过多,自己也说不清楚要去哪儿,无奈之下民警便联系了辖区内各个村组的村长、组长,看看是否有人认识白某,经过多方联系,没人认识白某。
无奈之下,民警便打电话联系到了白彦花镇派出所所长赵飞,赵飞一听,想到了刚接到的一个报案:报案人称自己有一辆三轮摩托车,车上还有一车羊绒全部丢失了。赵飞正在为这个案子发愁时,没曾想交管大队乌拉山国道巡逻中队的民警查获的这辆三轮摩托车也正好拉载着一车羊绒,于是,赵飞便先让乌拉山巡逻中队的民警稳住这个人,他们也正在赶往乌拉山巡逻中队的驻所。此时已经是夜晚的22时左右,乌拉山巡逻中队的民警听到这一情况后,便将白某稳住,在搀扶白某时,民警偶然发现白某随身还携带了刀具,马上将白某进行了控制,并把刀具卸下。20分钟左右,白彦花镇派出所的民警赶到了,经查,白某所驾驶的三轮摩托车和车上的羊绒,正是报案人所丢失的,白某也在民警的询问下交代了偷盗三轮摩托车和羊绒的事实。当晚23时左右,白彦花镇派出所的民警将白某带走。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巴彦淖尔日报社《黄河晚报》通讯员翟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