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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辽科左中旗破获跨省贩毒案 斩断河南输向通辽的贩毒通道
内蒙古新闻网  14-08-22 11:12 打印本页 来源: 科尔沁都市报  
 

  年轻男子吸毒被抓,牵出一个贩毒团伙。日前,科左中旗公安局成功摧毁一个跨省贩毒团伙,斩断了一条从河南输向通辽地区的贩毒通道。

  一跨省贩毒团伙进入警方视线

  2014年4月,科左中旗公安局禁毒大队开展打击、深挖零星吸贩毒案件,左中吸毒人员张涛落网。通过询问,警方掌握了身在科区的毒品卖家常萍(女)的情况。而随着调查的进一步深入,一个以科尔沁区人杨明等人组成的贩卖毒品团伙逐渐浮出水面,一条长期由河南向通辽地区贩运毒品的路径渐渐清晰。鉴于案情重大,4月18日,科左中旗公安局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对该案进行专案侦查,同时该案被自治区公安厅列为公安厅目标案件。

  河南“二哥”浮出水面

  经过进一步深入调查,左中警方获知该贩毒团伙涉及人员众多,而且跨省涉毒,贩毒持续时间长,毒品交易量巨大,贩卖区域较广,遍及通辽的科尔沁区、霍林河市、扎鲁特旗、科左中旗等地区。为尽早侦破案件,专案组从运毒人、贩毒人和吸毒人三条人员链着手,逐步摸清和掌握了相关涉案人员的实际住址和基本情况以及该团伙结构、组成等详细情况:河南人“二哥”负责从河南带货(毒品)至科区,将毒品贩卖给科区人杨明、刘海鹏、赵立新,然后再由这三人将部分毒品转卖给不同的毒品吸食者。 5月初,该团伙贩毒活动频繁,并多方联系上线卖家大批进货(毒品)。由于此案的毒品来自河南省,侦查难度较大,其逃避打击手段变化快,专案组多次召开案情研讨会,明确要主动进攻,深挖毒源,强力打击。随后,左中警方赶赴河南,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5月14日,专案组获悉该团伙与上线卖家已达成约定,近两日有大宗毒品交易。通过前期的大量调查取证,专案组研究决定开始组织抓捕和收网工作,并制定了严密的抓捕方案。

  毒贩一一落网

  “打蛇打七寸,抓贼先抓赃”,专案组决定先秘捕上线卖家河南人“二哥”。根据双方约定交易的时间,专案组最终确定“二哥”于5月16日7:30分由河南乘火车抵达沈阳,并在沈阳换乘一辆车牌号为蒙G62***的客车至通辽。然而,狡猾的“二哥”并没有按照既定路线行进,而是选择在科左后旗境内下了车,转乘一辆出租车向交易对象赵立新家行驶。这一乘车路线的改变,专案组全部盯在了眼里,他们一路跟踪“二哥”至科区境内。当日11点多钟,对被抓捕对象“二哥”身份确认无误后,专案组拦停二哥所乘出租车,抓捕民警以迅雷之势将拼死顽抗的“二哥”制服,当场从其所穿着西装的两个内衣兜内搜缴冰毒四包,重量总计405克。专案组成员又一鼓作气相继抓获了杨明、刘海鹏、赵立新等相关涉案人员10人,收缴冰毒共43克。而随着相关嫌疑人的依次到案,左中警方成功摧毁了一个跨省贩毒团伙,斩断了一条从河南输向通辽地区的贩毒通道。

  曾经狱友合谋发财之道,最终走上不归路

  记者从左中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二哥”名叫郭彪,河南人,今年已年过五十。2004年,其因非法持有假币罪被开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年。刑满释放后的一段时间,郭彪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家庭生活也很不如意,生活十分窘迫。做什么才能快速来钱成了他当时思考最多的问题。偶然的机会,郭彪接触到了毒品,并最终走上了贩卖毒品的道路。为了更好地拓展自己的生意圈,他先后与曾经的狱友杨明、刘海鹏、赵立新等人取得了联系。几人一拍即合,开始一同“发财致富”。

  警方调查获悉,一克毒品郭彪拿货时仅需200多元,但转手卖给杨明等人时就变成了每克400多元;等杨明等人再次转手卖给吸毒人员时,每克毒品最高可达千元,获利相当可观。这也成为了郭彪、杨明等人铤而走险、贩卖毒品的动力源泉。

  据犯罪嫌疑人郭彪交代,之所以选择中途改变行车路线,一方面是因为汽车站有安检环节,不便于自己随身携带毒品;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遭遇“黑吃黑”,发生意外自己被“黑道”上的人抢。但没想到,自己怎么也没算过警方,最终落网。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文中人物为化名)记者郭筱玲邵晓慧通讯员李靖源王秀峰

  链接:贩毒量刑标准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贩卖毒品罪量刑如下: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000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200克以上不满10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10克以上不满50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7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200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10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对多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责任编辑 杨文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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