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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府:两名男子非法行医被移送警方
内蒙古新闻网  14-11-27 09:38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首府:两名男子非法行医被移送警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呼和浩特市的两名男子因涉嫌非法行医,日前被移送公安机关。

  据了解,涉案的贾某于2011年和2014年分别在赛罕区榆林镇商业街、赛罕区前不塔气村开展非法行医。赛罕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2011年3月8日至2014年6月27日期间,先后对贾某非法行医依法检查3次。2011年3月8日给予其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之后,贾某迫于严打形势,关门停业。在随后的跟踪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贾某又于2014年3月13日继续非法行医,在对其进行教育后,下达了停止诊疗活动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其诊所予以取缔,并作出罚款7000元的行政处罚。2014年6月27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却发现贾某仍在继续非法行医。

  涉案的郭某某于2013年和2014年在赛罕区合林村开展非法行医。赛罕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在2013年7月9日至2014年9月28日期间,对郭某某非法行医依法检查3次。在2013年7月9日给予郭某某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在随后的跟踪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郭某某又于2014年3月12日继续非法行医,对其现场教育后,下达了停止诊疗活动的卫生监督意见书,对其诊所予以取缔,并作出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但郭某某一直未履行。2014年9月28日,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却发现郭某某仍在继续非法行医。

  据介绍,贾某和郭某某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拒不执行对他们作出的取缔和第二次行政处罚决定,他们非法行医的行为情节严重,危及附近居民的生命安全,扰乱了我区正常的医疗秩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赛罕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认为,贾某和郭某某的行医行为已经涉嫌非法行医犯罪,符合刑事追诉标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将该案移送赛罕区公安分局进行处理。(记者段丽萍)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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