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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副处级干部违纪案件
内蒙古新闻网  14-12-01 12:26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新闻网  
 

  本网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纪检监察网消息,12月1日,锡林郭勒盟纪委监察局通报4起副处级干部违纪案件。这四起案件分别是:

  1、锡盟正蓝旗政府副旗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公安局长布古城利用职务之便,委托他人隐瞒事实真相、为妻子肖某办理虚假人事档案并安排调动工作,其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

  锡盟盟委决定,给予布古城撤销正蓝旗政府党组成员、公安局党委书记职务、降级处分;按照程序免去其正蓝旗副旗长、公安局局长职务;锡盟纪委收缴其妻子肖某冒领的工资以及享受的住房、医疗保险等待遇共计148056.18元。

  2、锡盟多伦县政府副县长杨文普在任多伦县国土局局长期间,参与为布古城妻子肖某办理虚假人事档案及安置调动手续,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锡盟盟委决定,给予杨文普党内警告处分。

  3、锡盟镶黄旗公安局政委孟庆国(副处级)利用职务之便,受贿8万元人民币,其行为已构成违纪违法。

  锡盟盟委决定,给予孟庆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违法问题及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锡盟苏尼特左旗政协副主席娜仁通嘎拉嘎(女)利用职务之便,违规占用巴彦宝力道嘎查集体草场6971亩,并转入违规转为农业户籍的女儿名下,其行为已构成违纪。

  锡盟盟委决定,给予娜仁通嘎拉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有关部门收回其违规占用的草场;锡盟纪委收缴其女儿冒领的草畜平衡奖励资金35761元。

[责任编辑 李中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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