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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旗法院不断改善特殊人群管理
内蒙古新闻网  14-12-02 11:35 打印本页 来源: 鄂尔多斯日报  
 

  近年来,达旗法院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把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作为突破口,不断增强担负社会管理、构建和谐平安社会的司法保障能力。

  一是落实网格化管理职责。强化能动司法为民服务能力,重点对刑释解教人员和问题青少年群体,积极落实全旗网格化社会管理职责。健全网格管理人员的管理、考核、评比、奖惩制度,完善网格工作台账,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网格化管理工作有序运行,最大限度发挥信息报送、矛盾隐患调处等职能。

  二是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方法。将社区矫正的工作重心前置,在判处非监禁刑、缓刑等刑罚工作中,主动征求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学校等有关组织意见,会同检察、公安、司法等多部门意见,做好判前调查评估,综合考量适用刑罚,从源头减少社区矫正的不良因素。

  三是强化司法帮扶教育职能。认真开展“千名法官下基层”和全旗各类“结对包扶”工作,关心特殊人群的生活困难,为他们自力更生重归社会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广泛开展法律知识进校园、进工地、进社区活动,通过案例警示、法官谈心等多样式的司法帮扶行动,面对面解决特殊群体的法律疑惑。 (马文娟 王敬渊)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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