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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举办高端讲坛专题解读新《环境保护法》
内蒙古新闻网  14-12-02 14:32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为使全盟各级领导干部更加准确地理解和把握新《环境保护法》的精神实质,全面提升全社会的环境法治意识,11月28日,我盟举办高端讲坛,邀请国家环保部生态保护司原司长彭近新,为与会人员作了解读新《环境保护法》专题讲座。盟人大工委副主任崔文军、刘铁玉,副盟长于仁杰,盟政协副主席黄金魁以及盟直有关部门县处级领导干部,中区直垂直管理单位主要领导干部,驻乌军警部队负责人、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论坛。讲座采用视频会议的形式,在各旗县市设立分会场。

  彭近新从严峻的环境保护形势与环境保护法修订的紧迫性;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法定职责及企业环境保护的责任;依法行政科学决策,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三方面,站在国家战略和科学发展的高度,详细介绍了国内外生态、能源、经济结构、环境污染等状况,并结合自己丰富的工作阅历、经验和多年的国内外研究成果,用大量详实的事例、图片、数据,深刻分析和揭示了造成生态破坏、环境污染的成因和后果,同时结合我盟企业的实际,引导启发企业以实际行动,采取政策、结构、技术等有效措施投入到企业节能减排的工作中,牢固树立走科学发展、循环经济、可持续发展之路,履行好企业的法律、社会、环保责任。

  于仁杰在讲座结束后强调,各级人民政府要把环境法治要求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决策之中,各级环保部门要按照新《环保法》中的新规定、新要求,健全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程序并认真贯彻执行,积极加大污染防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以环境质量的真正改善,取信于民。各重点减排企业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依法落实治污减排措施。各级宣传部门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新《环保法》宣传,引导全社会形成共同关心、共同参与、共同监督、共同支持环境保护工作的良好局面。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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