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内蒙古加强监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
内蒙古新闻网  14-12-09 09:23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内蒙古加强监管家庭过期药品回收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针对目前我区家庭(含个人)过期药品数量增加、浪费严重、造成用药安全隐患等问题,《内蒙古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监管的通知》日前下发,对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加强监管。

  通知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从为民服务的角度出发,制定工作方案、设立回收点、加强管理和宣传,逐步规范我区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工作。目前,全国除少数大中城市对家庭过期药品进行了公益回收或者有偿回收外,绝大多数地区对过期药品的回收还停留在社会倡导和群众自愿回收上,缺乏一套健全的回收机制。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工作原则、工作目标、回收企业筛选、经费保障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希望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对此项工作的重视和管理,为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责任编辑 魏莉 ]

扎兰屯吊桥冬之美
首台火车票自动售...
“网络安全”进万家
海拉尔冬季自产蔬...
再见,战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六小龄童内大说“西游”
驻守祖国“北大门”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