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内蒙古时评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向公众收费是件严肃的事儿
 

  日前,财政部声称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附加费”的“蛋糕”有多大?按2013年全国用电量初步估算,仅电价“附加费”一年可达2000多亿元,其中居民生活用电的“附加费”就达270多亿元。

  各种名目的“附加费”到底有多少种?似乎没人能说清楚,以居民生活用电为例,全国性的就有5项,而具体到地方就因地而异了,因为地方政府会根据“需要”加收各种地方性基金。

  其实,“附加费”是各种政府性基金,是“为支持特定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事业发展,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无偿征收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在这个意义上,“附加费”取之于民用之于民,收得“名正言顺”。

  但让人遗憾的是,近年来,各项“附加费”不仅无人清理废止或改革规范,反而陷入有人收、有人用、无人管、不透明的怪圈。如此“糊涂账”让人不由想问:“附加费”到底用到了何处?还有一些名为临时性工程投入设置“附加费”,“过时”仍收取,使得乱收费简直成了习惯。

  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规定,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切身利益的、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相关信息,应当主动公开,因此事关民生的水、电、汽油的部门必须增强透明度,向社会公示附加收费的依据及去向,让“附加费”成为“明白费”。

  好在在新一轮简政放权的全面深化改革后,从财政部官网公开的目录看,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压缩到116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为87项,政府性基金则为25项。这些收费的去向,在公开目录中都有呈现,是缴入中央国库还是地方国库,一目了然。财政部也作出承诺,接下来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居民有权拒绝缴纳。

  吐槽归吐槽,但笔者和大多公众一样,还是希望今后这一系列“附加费”都能“收有所依”、规范、透明、公开,毕竟,收费是件严肃的事,您觉得呢?(杨利伟)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扎兰屯吊桥冬之美
首台火车票自动售...
“网络安全”进万家
海拉尔冬季自产蔬...
再见,战友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六小龄童内大说“西游”
驻守祖国“北大门”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