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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10人被拖欠35万余元工资
内蒙古新闻网  14-12-09 09:49 打印本页 来源: 内蒙古晨报  
 

  原标题:10人被拖欠35万余元工资

  包头市某环保公司拖欠王某等10人35万余元工资,并不服劳动部门作出的裁决,诉至九原区人民法院。记者于12月8日获悉,九原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在不到1个月的时间里,就使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

  王某等10人为包头市某环保公司员工,2013年至2014年间,未能领取工资,多次催要,环保公司均未给付。今年10月10日,九原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裁决环保公司支付王某等10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环保公司不服裁决诉至法院。经九原区人民法院查明,因当前公司经营困难,为减少损失,该公司只得拖欠部分职工工资。法官在多次耐心听取职工与企业的意见后,一方面降低其不合理的心理预期值,另一方面希望公司考虑职工长期所做贡献及生活困境,尽快支付拖欠工资并适当给予经济补偿。

  经过法官的不懈努力,王某等10人与环保公司相继达成和解协议,环保公司支付给王某等10人工资共计35万余元。为保证案件履行效果,法官还依据环保公司现有经营状况为其制定了分期给付并约定了迟延履行金,至此,该案件得到妥善化解。

[责任编辑 魏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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