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社会法制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两人双双被罚:一个讲义气借车 一个无证驾驶被查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0 10:29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晚报  
 

  为让朋友挣点零花钱,把车借给朋友开,没想到刚刚上路不久就被交警查获。12月8日上午,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民警查获一起驾驶证吊销驾驶营运出租车的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郑某和把机动车交给他的好友朱某均将面临法律的严惩。

  当日10时左右,正在兴安北路华联超市门口疏导交通的四中队民警看到,从路口北侧驶来一辆黄白相间的出租车在道路中心停车载客,民警准备上前对该车辆的行为进行教育,没想到出租车司机看到民警走来立刻加速启动,不顾正在过马路的行人,闯红灯冲向下一个路口。民警见此情况预料该车一定有隐情,随即呼叫沿线执勤民警对该车进行拦截,当出租车行驶到鼓楼桥立交桥附近时,民警在一位私家车主的帮助下,将这辆出租车逼停。民警立即将驾驶人郑某带至交警岗亭作进一步处理。

  据郑某交代,他本人有一个D本驾驶证,但是去年已经吊销了。今天运营出租车的好友朱某家中有事,二人关系不错,于是朱某就把车交给他,说是让他挣点零花钱,没想到刚刚开出来钱还没挣到就被查住了。

  据新城区交管大队四中队中队长杨浩介绍,这次查获的车辆涉及两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首先是驾驶人郑某涉及驾驶证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办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郑某将受到2000元罚款并处1至15日的行政拘留。其次就是他的好友朱某,因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人驾驶,依据相关法律将受到1000元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责任编辑 魏莉 ]

比出健康 赛出乐趣
扎兰屯吊桥冬之美
首台火车票自动售...
“网络安全”进万家
海拉尔冬季自产蔬...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六小龄童内大说“西游”
驻守祖国“北大门”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