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文化部确定的153项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和15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锡林郭勒盟有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被列入这两个名录。
被列入第四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有:镶黄旗的阿斯尔、正蓝旗的奶制品制作技艺(察干伊德);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扩展项目名录的有:东乌珠穆沁旗的蒙古族搏克、苏尼特左旗的蒙古族刺绣、正蓝旗的蒙古族服饰。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是经国务院批准,由文化部确定并公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为使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规范化,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并制定国家、省、市、县共4级保护体系,要求各地方和各有关部门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工作。
目前,锡林郭勒盟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13个,自治区级64个,盟级105个;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2人,自治区级传承人79人,盟级传承人231人,我盟非物质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和保护工作的成果丰硕。(记者于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