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抓法制宣传日载体建设。以“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为载体,各地民政部门开展宣传活动,向过往市民发放宣传资料,现场解答群众咨询,对《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等方面的民政法律知识进行了全方面宣传,现场发放资料1000余份,宣传活动收到预期效果。
二是抓公示类载体建设。以LED显示屏和公示栏为载体,在婚姻登记服务大厅和行政服务大厅将申请低保、五保、“三无”、医疗救助和办理结婚登记、离婚、开具单身证明等办事程序,收费标准在电子屏幕上循环、滚动拨出,让前来办事的群众一目了然。
三是抓网络媒体类载体建设。以网站为载体,将部门工作的主要内容、办事程序、相关法律法规等通过国家民政网站、各地人民政府网等向社会公开。
四是抓群众监督、投诉、反馈渠道类载体建设。以畅通来访渠道为载体,通过开通监督举报电话、设立群众意见反馈箱、召开政风行风建设征求意见会、发放政务公开测评表等形式广泛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群众投诉、咨询。
五是抓培训、学习类载体建设。以例会为载体,充分利用干部职工例会,以会代学的方式提升素质。在例会上,干部职工重点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文件及法律,探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给民政执法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和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贯彻落实等问题。通过学习和讨论,在发现问题、探讨问题、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提高执法队伍的学习能力和业务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