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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国土资源局解决用地单位大问题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0 16:32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近日,乌市国土资源局积极协调,保质保量完成了249公顷土地(合八个批次)的农用地转用报件,保证了乌市数家用地单位所占用农用地转用手续的顺利办理。

  在相关文件指导下,乌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下属土勘院、耕保股、规划股、地籍股等相关股室,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本着占补平衡,决不触碰“红线”的原则,连续奋战保质保量完成该项工作。目前,所需材料已通过了盟土地局的初步验收,顺利上报至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该项工作大大缓解乌市目前的土地供需矛盾日益加大问题,增加了建设用地指标。同时,市国土局召开内部总结会,研讨此类工作的前瞻性及合理性,更加科学合理地挖掘全市土地资源潜力,增强批而未用土地的利用度,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加大供而未建土地的管理力度,保证国土资源的可持续发展,为乌市的经济发展提供了土地资源保障。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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