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镇司法所成立了一支由镇里各单位和各行政村有文化、热爱法律宣传的人组成的76人法律宣传队。凭着对普法工作的热情,队员们进村入户宣传国家法律法规,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
在这支队伍的带动下,越来越多的人纷纷加入普法宣传中。2009年,林西镇司法所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镇里的离退休干部、曾经的大队干部以及德高望重的老人成为普法工作的好帮手。此外,镇司法所还成立了宣讲团,聘请县司法局、镇各部口和各行政村负责人从事法律宣讲活动。
目前,全镇已经建立了12个普法讲师团,加上76人的普法骨干队伍以及20名普法志愿者,普法队伍网络已经健全。
林西镇司法所所长梁立忠在宣讲法律过程中,农民对法律的渴望让他深有感触。有一次村里的宣讲课刚刚结束,一位老人就凑到他身边说:“我儿子去世,儿媳改嫁了,不久前向我要回属于她的土地,可我家土地都在我的名下,我不同意,她说我违法。你说我违法吗?”梁立忠很快帮助老人找到了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9条、第15条、第30条,尤其第30条中明文规定: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老人拿着法律条文,仔细读了好几遍,几天后将土地还给了儿媳。
“群众不学法、不懂法、法律意识淡薄是造成矛盾纠纷的根源,最好的解决办法就是持久开展普法教育。经过反复宣传,并筛选适合本地本村实际的法律,让越来越多的人知道法律的存在,大家都来学习法律、运用法律,更好地遵守法律。”梁立忠说。
接地气的普法更入心。把身边事讲给身边人,前一个案例成为下一步讲法的例子,这是林西镇司法所在实际工作中探索的好方法。村里纠纷多涉及土地、拆迁、征地、邻里、老人赡养等问题,“以案讲法”的方式将法律化作有形,生动形象。除了“以案讲法”,镇司法所的宣传也各有针对性,时间和普法对象不同,普法内容也不相同,更接地气。去乡村,会选择种完地的时候,到农民中间讲解《农业法》、《土地承包法》、《林业法》、《土地法》,而在秋收后,《森林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法律课程也会准时在村里开课。在学校,林西镇司法所每个星期向学生发放普法画册,事关赡养老人、义务教育、婚姻等,画册上有文有图,生动形象、通俗易懂。
为了保证普法的常态化,司法所还筹措资金在全镇所有行政村建立“六个一”工程,即一个普法及调解骨干队伍网络,一块永久性法治宣传园地,一块法治教育警示牌,一个村民法律图书角,一套法治教育VCD,每月一次全面的民间纠纷排查调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