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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盟表彰优秀家庭教育户和先进个人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9 12:15 打印本页 来源: 兴安日报  
 

  12月15日,兴安 盟直机关党工委、盟妇联、盟直关工委联合对盟直机关“优秀家庭教育户”、“家庭教育工作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来自盟检察分院的于海杰、盟特殊教育学校的常桂花、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的李惠芝;兴安职业技术学院的孟长生、乌市和平三小的万琳分别获得“优秀家庭教育户”和家庭教育先进个人”称号。

  近年来,党和政府以及全社会都对家庭教育工作非常重视,并给予了有力保证,广大家庭也为家庭教育工作提出了宝贵意见和建议。此次会议对促进构建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三结合”教育网络,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起到了很好的作用。通过创新工作,精心打造和树立了盟直机关家庭教育的品牌,为不断提升素质教育水平找到了切入点,取得了成效,积累了经验,受到了家庭的普遍欢迎和社会的认可。同时也旨在通过这样的活动引导和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和价值观,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更多更好的精神食粮,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生存和发展的环境。

  据悉,盟直关工委已连续八年推进家庭教育活动,几年来,他们一直从提高家长的素质,改变传统的家庭教育观念,传播科学的教育方法,努力为青少年创建良好的家庭育人环境。

[责任编辑 张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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