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内蒙古时评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抓了藏獒别忘了主人
内蒙古新闻网  14-12-19 15:16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文/南木  画/沈海涛

  据《北方新报》报道,12月15日上午,一条身长约1.3米的藏獒独自在呼和浩特市兴安南路与鄂尔多斯东街十字路口附近“逛街”,市民看到后惊慌报警。民警及时赶到现场,将藏獒控制并送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犬类留检所。

  藏獒这种攻击性极强的烈性犬,就是隔着笼子观赏也有种恐怖的感觉,要是大街上冷不丁蹿出来一只,那就更令人胆战心惊了。幸好,民警及时出动,才没酿成后患。狗是“被捕”了,可危险消除并不代表此事就这样完结了。狗主人在哪里?民警应该和他算算账。首先是法规账。《呼和浩特市养犬管理规定》中规定:重点养犬管理区内,不得饲养烈性犬;烈性犬、大型犬实行拴养或者圈养,不得出户遛犬。狗主人不仅在城市里养了藏獒,还没有管束好,已经违规了。至于是否办理狗证,也是需要详查的事项。最主要的是算算安全账。近年来,藏獒伤人致人死亡的事件在国内时有发生。藏獒的暴脾气和体格,决定了它远比其他犬类更危险,看管稍微不留意,它就会造成人身伤害,威胁到公共安全。藏獒递不进人话,那就找到它的主人好好说道说道,该处罚就处罚,让他记住这个教训。

  如今,狗患问题难消,必须动点真格的,治住了人才能治住狗。

[责任编辑 李珍 ]

大棚里栽花卉
安装太阳能面板
特警巡逻 备战春运
塔韩线色连集运站...
天冷健身热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野外拉练励精兵
“小丑”送惊喜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