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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获批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
内蒙古新闻网  15-01-13 10:46 打印本页 来源: 中国包头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下发《关于同意创建“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的函》,包头市正式获批“全国质量强市示范城市”创建城市,成为自治区唯一获批城市。

  按照创建要求,包头市从现在开始将在3个月内提出创建规划,24个月内完成各项争创工作,并紧紧围绕质量强市建设总目标,深入推进创建工作,不断提升城市品位和竞争力。

  目前,包头市已有8家企业获得内蒙古自治区“主席质量奖”;拥有内蒙古名牌产品188个,包头市名牌产品159个,全市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水平均实现稳步提升。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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