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电力机组脱硝、除尘工程全部完成。大唐托电3台机组、金桥电厂1台机组、金山电厂2台机组、丰泰电厂2台机组,共计8台机组完成脱硫工程建设并同步拆除旁路,18台火电机组全部完成除尘改造,全市火电机组均能达到新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初步估算,削减烟尘排放量4100吨,二氧化硫排放量7000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7000吨。圆满完成城区110座分散燃煤锅炉拆并整合和煤气化改造任务。减少煤炭消耗22万吨,减排烟尘2080吨,二氧化硫1934吨,氮氧化物657吨。“城中村”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削减。实施了48个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减少燃煤32.7万吨,削减二氧化硫2092吨、氮氧化物882吨、烟尘1830吨。
在水污染治理方面,积极推进了污水处理厂建设,金桥污水处理厂正式投运,呼和浩特市区新增污水二级处理能力4万吨/日;辛辛板、章盖营、公主府污水处理厂增容提标改造工程前期工作全部完成,班定营污水处理厂续建工程正在施工,盛乐云计算聚集区污水处理厂、沙尔沁新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并投入试运行。
在规章制度方面,呼和浩特市政府相继下达了《关于全面取缔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有关事宜的通知》《关于加快推进企业建设一级污水处理设施确保达标排放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环境问题整改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地区环境问题的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市委、市政府“两办”牵头,组织纪检监察、环保等成立了专项督查组,对“市长督查督办令”落实情况每周进行一次督查。
在经费方面,呼和浩特市财政增加6000万元专项经费用于解决托克托工业园区环境问题及城市污水处理厂运行补贴。(记者 张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