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元旦、春节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和制止价格欺诈、乱涨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节日。按照自治区发改委和市委、政府的相关要求,我委积极采取有力措施,重点开展以下行业节日市场价格专项检查:
一、检查规模较大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等经营单位。选择粮、油、肉、蛋、菜等关系群众生活主要品种,密切关注其购销存及价格变化情况,搞好监控预警,发现异常波动及时报告。严肃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及不执行明码标价、虚假打折、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高价结算、误导性标价、标示折扣与实际不符和虚假促销等价格欺诈行为。
二、检查交通运输行业铁路、公路长途客运价格。重点查处不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行为、在政府规定范围以外实行票价上浮或加成的行为、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不执行政府规定的客运票价优惠政策的行为、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行为。
三、检查餐饮行业价格及服务性收费。重点查处销售的酒水、饭菜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行为,收取未予明示的餐具费、开瓶费、服务费的行为,以及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
四、检查停车场的收费。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超出政府规定的收费标准,以及各种变相提高服务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
五、检查商贸美容美发、干洗、烟花爆竹销售等行业的价格。重点查处不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价格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