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呼和浩特市黄金海岸小区住户王先生向记者打来热线反映,由于工作调动,他原本已经装修好的房子不得不低价出售。近几个月,已经有好几个有买房意愿的人和他取得了联系,但是都卡在了改合同这一环节。他多次找开发商协商修改合同一事,但是开发商觉得售价太低,不愿意给改合同,几次协商后,开发商答应给改合同,但是要5万元的费用……
王先生说:“房子面积100平方米,我打听到一般改合同也就5000多元,最多也就一两万,开发商狮子大张口,这显然就是不给改合同故意刁难!”
1月14日上午,记者就王先生反映的情况采访了黄金海岸售楼部高经理,他解释:“房本没办下来前,都能改合同,但是至于费用多少,每家的情况不同,如果房产局已经备案办理的房子,就比较困难些。”当被记者问到是否存在故意高价刁难住户,收费依据是什么时,高经理说:“不存在这样的情况,收费依据我也不太清楚,希望住户和我们单独协商。”
针对此情况,内蒙古嘉泽律师事务所丁换生律师说,近几年,房屋买卖中常出现个别开发商索要高价改合同费用的情况。因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房屋的住户有出售房屋的权利,但是房本没有办下来前,房屋的所有权依旧属于开发商,所以想要卖掉房子,住户必须找开发商协商解决。但是,具体费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记者 郝少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