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一再拖欠农民工工资将被拘留忙还钱
刘某拖欠农民工工资不支付,被诉至达茂旗人民法院。在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刘某都以没钱为由拒不执行。日前,法院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刘某不敢再“赖”,拘留当日凑钱偿还部分劳务工资,并约定了后期的付款方式与期限。
2012年,刘某雇佣几名农民工参与其承包的工程施工,但是工程完工后,刘某一直拖欠劳务工资未支付。为此,几名农民工分别诉至达茂旗人民法院。在法院判决文书生效后,刘某都以没钱为由拒不执行。1月6日,执行法官再次将刘某传唤至执行局调解室进行调解。刘某依旧表示其做生意亏本,经济困难,无法还钱。又表示自己一定会想办法。执行法官限定他在当日下班前必须将钱付清。时间渐渐过去了,刘某无动于衷。等到法院中午下班前,执行法官经请示领导,并调来法警和警车,决定对其进行司法拘留。刘某一看要对其动真格的,一下子慌了神,急忙给妻子、朋友打电话,要他们尽快想办法筹钱。
6个小时耐心等待后,刘某终于凑了23000元。由于该案为五案合并执行,执行标的数额较大,经查刘某偿还能力确实有限,且已尽力偿还。23000元经执行法官分配将其中三件涉民生案件优先执结。执行标的额最大的申请人也与刘某达成和解协议,约定了后期的付款方式与期限,刘某也诚恳表示一定按约还款,直至付清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