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院为自治区文化厅家属楼,居住的大多是文化厅离退休的老干部。1月14日,记者在该院里看到老旧的花坛边堆着大堆生活垃圾,楼宇之间,以及步行道上均有垃圾随意堆放。业主李先生告诉记者,大院建成几十年,大部分楼房已经很破旧,物业服务质量不高。尤其是近两年来,大院里的垃圾一直得不到彻底清理,让大家很烦心。
记者得知,之前大院的物业公司因为收费难撤走了,新物业公司将物业费收费标准上涨,愿意交钱的人就更少了。另外,住户与物业之间还因下水管道堵塞、外来车辆在大院里随意停放无人管理等问题有矛盾。
记者在大院看到这样一则公告:为了不影响您的正常生活,请在1月5日交纳第二次加压泵电费53元、垃圾处理费60元,无落款单位。记者经走访得知,2014年12月25日,呼和浩特供电局给自治区文化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下发了暂停供电(限电)通知书,由于多次催缴仍未付清所欠电费,对该大院实行了暂停供电(限电)。“停电后,自来水二次加压泵无法工作,根本无法正常用水,20多天过去了,还是没有得到解决,太郁闷了。”家住五楼的业主李先生抱怨道。
据了解,该院一共有319户居民,目前已经有100多户交了所欠电费,其余都没有交。
1月19日,自治区文化厅机关事物服务中心赵主任接受记者采访时称:“从2009年以来,我们先后委托3家物业公司进驻,管理服务大院的物业工作,但是均由于居民的欠费,无法开展下一步工作,导致物业公司陆续离开。目前,单位并没有这项费用的开支对此事进行解决。我们现在只能委派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二次加压泵电费和垃圾处理费的代收工作。”
据了解,2013年12月初,针对市四区1000多家无专业化物业管理及长年弃管的老旧小区,市政府正式启动准物业管理,由各街道办事处以及社区执行。然而,文化大院却并未规划在此行列,业主也一直迟迟未成立业主委员会。
截至记者发稿时,文化大院二楼以上住户仍然没有水。(记者张国文郝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