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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交警辟谣:微信逃避抓拍秘籍不靠谱
内蒙古新闻网  15-02-03 10:21 打印本页 来源: 北方新报  
 

  原标题:首府交警辟谣:微信逃避抓拍秘籍不靠谱

  近日一些网友通过手机微信朋友圈转发所谓逃避电子警察抓拍的秘籍,2月2日,记者向呼和浩特市公安局交管支队指挥调度室的交警求证,交警直言秘籍不靠谱,遵守交通规则才是硬道理。

  谣言1:车牌小圆点抠掉避免电子警察对焦抓拍。指挥调度室主任梁治国告诉记者,机动车号牌蒙A后的“点”只是车辆归属地与号码分隔符。现在系统都是智能识别,行驶轨迹跟踪。即使驾驶员抠掉圆点也不影响电子警察设备对违法机动车辆取证抓拍。

  谣言2:红灯亮后3秒钟电子眼才启动。梁治国表示,电子警察设备和信号灯系统数据是同步的,电子警察设备24小时开启不间断抓拍,红灯后电子警察设备不存在所谓的延迟。

  谣言3:一个电子眼只拍一个车道。梁治国告诉记者,首府交警现在使用的设备包括电子警察、卡口、超速抓拍等都是智能识别,如同数码相机中的广角镜头,并不受车道限制。

  谣言4:车尾不过线可避免处罚。梁治国表示,在机动车违法行为取证中,机动车通过路口遇到停止信号时,机动车停在停止线上(车尾不过线)的行为,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5项明确规定: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自治区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9条第1项驾驶机动车违反路口通行规定的行为,处100元罚款并记2分。

  谣言5:自己给自己“贴条”避免被警察“贴条”。首府一线交警在执勤时,对违反规定停车的机动车开具《违法停车告知单》,并对违法行为取证。对驾驶人自己把其他车辆或自己车原来的告知单贴在车窗冒充已被处罚告知,交警会对告知单信息核实,对“恶作剧”的违法车辆也会依法取证开具停车告知单。

  谣言6:违停时同时拆掉车牌可避免贴条。机动车驾驶人会以为没有车牌可以逃避违法停车的处罚,其实执勤交警在现场可以使用警务通通过车辆识别码等信息对车辆信息进行查询,对不按规定安装号牌、违法停车等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或者对违法停车的机动车使用“锁轮器”控制违法车辆。(记者 艾文涛 通讯员 赵建新)

  

[责任编辑 李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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