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内蒙古新闻 - 国内 - 国际 - 文化 - 财经 - 教育 - 旅游 - 美食 - 医药 - 汽车 - 楼市 - 娱乐 - 体育 - 道德法制 - 草原社区 - 草原家园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您当前的位置 :新闻中心 > 内蒙古新闻 > 呼和浩特新闻 正文   
转播到腾讯微博
呼和浩特市加强节日期间食品流通领域监管
内蒙古新闻网  15-02-04 11:44 打印本页 来源: 呼和浩特日报  
 

  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呼和浩特市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我市的食品安全工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集中整治行动,并应用现代食品安全检验检测手段,强化对重点地区、重点品种、重点场所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监督检查和食品质量抽检,并对部分食品经营重点单位进行食品安全状况审计分析。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强对我市人民群众消费量大、申诉举报集中的各类食品批发市场、大型商场、连锁超市、农贸市场及旅游景区、展销促销会和机场、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人员聚集地的超市、食品店、小摊点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食品经营户落实各项食品管理制度情况,监督食品从业者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义务;监督食品从业者按照食品品种和批次查验食品及原料进出检验合格证或质量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食品的检验证明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文件;监督食品从业者记录台账等,落实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承诺义务的情况。组织专门的执法人员分3个组,围绕重点检查内容进行调查和节日市场检查,发现并规范不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食品经营行为,进一步发掘食品安全风险点,为全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供更加有针对性的指导。

  自节日市场专项督查工作开展以来,共检查各类食品经营户6652户次,共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检查中执法人员要求食品经营者及时对库存的不合格食品进行全面清理、退出市场,严防不合格食品再次流入市场,截至目前共退市食品691袋(盒);对发现销售过期食品、无中文标识食品等违法行为的发现一起立案一件,截至目前共立案4件,案件正在调查取证中。

  食品药品安全人人有责,有奖举报电话12331。

[责任编辑 哈丽琴 ]

冬牧
排练社区春晚
大战一局
雾凇频现惹人爱
玉米储藏有了烘干塔
内蒙古新闻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内蒙古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内蒙古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内蒙古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联系方式:0471-6659743、6659744、6659725。
电话:0471-6659725
传真:0471-6659744
电邮:news@nmgnews.com.cn
舍饲
献血
 
学习贯彻自治区“8337”发展思路
中国梦•我的梦 每个人都是梦想家
网站介绍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网站工作人员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5-2009 内蒙古新闻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内蒙古互联网新闻中心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或镜像。新闻热线:0471-6659725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51200600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507213 蒙ICP证:09003619号